水木年华打彩铃第一案
2005-08-04 09:06:00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评论:0 点击:

科技时代_水木年华打彩铃第一案 索赔67万元
原告上诉

  利润千万,歌手只拿20万

  信报讯(马莹莹)“水木年华”组合的《一生有你》等32首歌曲被北京龙腾阳光科技公司制作成手机彩铃进行有偿服务,该组合主唱、32首歌曲的词曲作者卢庚戌以未经许可及隐瞒下载量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索赔67万元。

  昨天,此案在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彩铃作为新兴事物,之前还没有因谎报下载量而到法院打官司的先例,本次卢庚戌的案子可以说是中国彩铃第一案。

  卢庚戌一方诉称,被告与音著协有关原告词曲使用权的合约至2004年10月20日已经到期,被告没有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续签合同,也没有与原告签订授权合同,继续擅自使用原告的上述作品,亦构成词曲作品侵权。截至该日被告应与音著协结算的涉及原告词曲作品的使用费就达人民币18万元,而被告的实际使用情况却远远超出这一数额。

  龙腾阳光对此辩称,他们和卢庚戌原先所在的喜洋洋公司和音著协都签订了协议,他们的行为均是在合法有效的协议下进行的,并未侵权,而卢庚戌也无权就他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行使主张权利。

  庭后,卢庚戌对记者说,彩铃下载的利润有时可达上千万,而歌手最后却只能拿到20多万,许多歌手和唱片公司都没有办法,“以前没有人告到法院,我应该是第一个,我现在站出来,就是为了让这个市场能够更加规范。”马莹莹/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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